(一)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表9)[办理道路运输证时另提供《上海市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基本信息采集表(主表)》(表1)、《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信息登记表》(表2)、《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表3)];
(三)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四)新车须出具购车发票或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
(五)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拟聘用外地驾驶员的须提供本市公安部门发放的《外省市机动车驾驶人登记凭证》;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股东会决议或股东的书面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